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2009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申请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申请人应具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条中所规定的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基本条件,并且同年只能申请本联合基金1项。
2.本联合基金项目作为专项计入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项范围。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含参加)和承担(含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按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管理的各类专项项目〔除项目执行期在12个月(含)以内及特殊说明的外〕以及本联合基金项目的总数不超过3项。
3.请申请人在本通告发布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从下载中心下载申请书。
4.申请报送日期为2009年4月20-24日,24日16时截止。所有申请均须通过依托单位报送电子申请书和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电子申请书必须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一致。
5.电子申请书须由依托单位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提交成功后,再登录ISIS系统打印申请项目清单。
6.纸质申请材料包括依托单位公函、申请项目清单和纸质申请书原件,可由依托单位直接报送或邮寄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数理科学部综合处。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
7.请邮寄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的依托单位提前以速递方式将申请材料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数理科学部综合处(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2009年度项目指南
二○○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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