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使2009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2009年春季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请务必于2009年1月10日之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需在达到《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规定》的前提下(http://www.ieecas.cn/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答辩前、答辩后所需材料》要求(http://www.ieecas.cn/研究生教育/通知公告下载),提交相关材料,认真填写,即时申报。《答辩前所需材料》于2008年12月15日前报送综合办公室。
为了安排好此次答辩工作,请研究生务必将本人预计毕业答辩时间于2008年12月15日前报送综合办公室。请互相转告。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0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