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2008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10月5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6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职工和学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地球环境研究所综合办
2008.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