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答辩事项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为使2008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2008年春季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请务必于2008 125之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需在达到《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规定》的前提下(http://www.ieecas.cn/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答辩前、答辩后所需材料》要求(http://www.ieecas.cn/研究生教育/通知公告下载),提交相关材料,认真填写,即时申报。《答辩前所需材料》于20071231前报送综合办公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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