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人员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通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个人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人员,应在每年3月底前将个人收入及纳税情况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请达到标准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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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球环境所财务室

                   201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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