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日政府间关于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科技合作联合声明的精神,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签署合作协议,同意在气候变化领域对等支持两国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合作,经双方商定,现开始征集2010年度共同资助的合作研发项目。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已和日方合作伙伴建立联系,并且共同申请合作项目。
2.项目应于3年以内执行完毕。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日本JST分别发布征集通知,项目申请材料必须由双方合作单位联合制定,并分别提交到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日本JST。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申报单位按照国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附件一)于5月17日前完成“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的网上申报http://program.most.gov.cn/。
3.申报单位仔细阅读项目实施细则(附件二)后,填写英文申请表格(附件三),并将电子版发到hzs_yfc@most.cn,注明JST合作项目。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日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4.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申报程序后,请将3份书面材料寄送到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 辛秉清
电 话:(010)68528432 传 真:(010)68598405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科技交流中心404室
邮 编:100045 电 邮:pistc@most.cn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17日。
四、其他说明
1.请在属何协议一栏中选择“政府间协议”;在协议名称一栏中填写“中国科技部—日本科技振兴机构框架计划”;协议签署日期一栏中填写“2007年12月28日”,有效期一栏中填写“3年”。
2.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同时,务必通知日方合作者向日本JST国际科技合作部提交申请。
日方联系人:仲、远藤 电话:03-5214-7375
中方联系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 吴香雷 姜小平
电话: 010-58881348 010-58881342
附件一 国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附件二 中日气候变化研究交流计划的实施细则
附件三 中日气候变化研究交流计划的英文申请表格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