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因公出国管理暨报送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出国预算的通知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就加强我院因公出国管理和编制我院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抓严抓实因公临时出国管理
1.明确出访目的,保证有实效。各部门要统筹考虑,编制年度出国计划,控制出访规模,严格管控赴“热门”国家和世界旅游热点国家团组,出访切忌“扎堆”。坚决遏制公费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回潮,防范“考察”乱象。要牢牢守住因公出国管理工作防“四风”红线,不得安排照顾性、任务虚多实少、目的实效不明确或考察性出国,严禁安排无关人员搭便车出国,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2.分类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要求出访目的意义充分,日程安排充实合理,适度控制同一单位参加同一国际会议的人数,参加国际会议原则上一定要有会议报告。非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实行限量管理。
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主要指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的人员出国开展合作研究、学术访问、教学活动、科学观测、科学考察、科研仪器调试、科技展览、出席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活动、人才招聘等活动。
非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主要指开展一般性的所际间或校际间的涉及科研管理的工作交流。
二、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分类管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自2017年起,对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的经费实行区别管理,不再纳入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进行额度控制。非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的经费,仍纳入国家“三公”经费从严控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中央外办、外交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理公款出国旅游”的专项行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四、规范编制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临时出国预算
1. 博士后、学生的2018出访计划由导师一并报送,参加国际会议必须有报告。
2.科研经费指来自科研项目,包括外方资助或院外资助情况,注意加强院拨项目的预算执行率。非科研经费指来自单位的管理经费。
3.要求:
1) 不要更改附件《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的格式,表头右侧的选项列请勿删除,表格中有下拉菜单的,请务必从下拉菜单中选择;
2) 国际会议须在备注栏中写明国际会议全称,请勿缩写简写;
3) 出国经费来自科研项目的,该项目必须确保有足够的国际合作的预算,不允许列支无国际合作预算的项目。
4) 2018年度已经出访和已上报还未出访的项目,须列入各人的2018上报计划内。
5) 示例行请暂不删除。
4.报送时间和形式
请计划出国的人员于2018年1月5日前,将《2018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报送至baijie@ieecas.cn。
附件:《2018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
科技外事处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