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中层领导岗位竞聘启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契约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条件保障处副处长:1名
(1)协助处长统筹协调;
(2)负责院地合作;
(3)负责资产置换;
(4)协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地;
(5)相关规章制度建设;
(6)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任职基本条件与资格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关心支持研究所发展,热心为科研工作服务,认同并积极推动研究所各项改革举措,与研究所同心同向;
(三)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四)为我所正式在编岗位聘用职工。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内容包括: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证明本人能力相关资料及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以收到申请表为准)。
2、资格审查:所人事部门对应聘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所务会审定有效竞聘人选。
3、竞聘答辩:召开竞聘答辩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做竞聘报告(1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能力业绩的介绍、对岗位的认识、今后工作设想等四个方面),并进行现场答辩(5分钟)。评审委员会对各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委员投票表决同意后,确定拟聘建议人选。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中层领导人员考察对象。
4、考察:人事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听取意见并形成考察材料。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5、确定拟聘人员:行政中层领导人员初步人选,由党委提出任用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正式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由研究所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亚萍 马慧
E-mail:zhaopin@ieecas.cn 电话:61180997 6233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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