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财务资产处处长、副处长岗位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研究所职工公开招聘财务资产处处长、副处长岗位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招聘方式。
二、招聘岗位与任职要求
(一)处长:1名
1、岗位职责
(1)主持财务资产处全面工作。熟悉并把握国家、有关部委、科学院各项财政法规和财会制度,维护国家财经纪律;
(2)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科学院的财经法规,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并完善切实可行的财会、资产管理制度,督促贯彻执行;
(3)合理配置全处工作岗位、任务、工作机制,确保高效率的管理和服务。负责组织岗位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引导其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提高,并负责其他财务资产人员的工作考核;
(4)做好研究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研究所财务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科研活动风险分析。定期进行研究所财务状况分析,及时、准确地报告重大财务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
(5)编制和执行研究所年度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6)负责指导科研课题经费的预算编制,监督科研课题经费的执行,指导科研课题决算的编制,并且对项目的财务风险实施监控;
(7)负责提出研究所资金的运筹、调配、核算、审计等工作;
(8)负责全所属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家具)的管理;
(9)承办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5)一般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全日制财经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处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7)一般应具有4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8)年龄50岁以下,身心健康。
(二)副处长:1名
1、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财务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日常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处理会计业务中的具体问题,协调、指导部门内各岗位的工作,负责记帐凭单的审核,内控制度的建设;
(3)负责ARP报账系统及后台账务运行系统、薪酬运行模块的监管;
(4)负责组织各类经费的核算管理,检查、监督、控制预算执行,并按规定进行汇总、整理、分析、上报;
(5)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报表及上级和其他监管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
(6)负责财务资产处计算机网络管理及ARP综合财务系统管理;
(7)配合做好上级和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审计、检查与监督;
(8)所领导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严格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富于服务意识、大局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
(2)熟悉国家财务、税收相关政策法规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精通科研单位财务会计业务工作,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能独立开展某一方面财务管理工作,并对负责的工作项目进行策划、组织与实施;
(3)熟练使用中国科学院ARP财务管理系统等办公软件;
(4)一般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全日制财经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5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历且取得会计师资格3年以上;
(6)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内容包括: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地球环境研究所中层干部应聘申请表)、证明本人能力相关资料及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17:00。
2.初审:所人事部门对应聘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答辩:召开公开招聘竞聘评审会,时间待定。
应聘答辩人员做竞聘报告(1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能力业绩的介绍、对岗位的认识、今后工作设想等四个方面),并进行现场答辩(5分钟)。招聘委员会对各应聘人员《竞聘报告》进行评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委员投票表决同意后,报研究所确定提名人选。
4.人事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提名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听取意见并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拟聘人员报所党委会议审定。
5、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规定按程序对提名人选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核查。
6.对拟聘人员征求纪委意见后,由所务会确定拟聘人员。
7.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8.对于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由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慧
E-mail:mahui@ieecas.cn
电话:6233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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