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国家计划内招生:分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 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我所可以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从6月份开始,直接与我所联系推免接收事宜。推免生须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被确定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进行教育部统一的研究生网上报名。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0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0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09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同时需持本人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到我所研究生办公室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五、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研究生办公室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研究生办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1、初试日期:2010年1月9日至10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入学时间:2010年9月入学。
   3、考试形式:采取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时针对专业知识、英语听力以及口语进行测试,具体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办法。
   4、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部分采用中科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部分由我所自行命题。
   5、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七、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并结合平时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被录取的考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合同。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待遇
   1、我所研究生待遇实行三元工资制,即基本助学金、绩效津贴和岗位津贴。每年均有多项奖学金可以申报。
   2、我所已实行聘用研究生兼任行政、业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对于应聘者,根据研究所规定给付相应报酬。
 
   联系地址:西安市沣惠南路10号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5
   联 系 人:张英雯
   联系电话:029-88320990
   网   址:http://www.ieecas.cn
   E-mail: zyw@loess.llqg.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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