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2023年夏季研究生论文答辩需报送材料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凡已通过2023年夏季研究生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学位电子信息报送及要求
完成“中科院大学教育业务平台”中“基本信息”、“必修环节”、“论文答辩”等信息维护,并在“学位管理”系统前台补充个人基本信息中个人情况及学习情况、上传个人电子注册毕业照片。请务必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所有网报信息,学位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及流程说明请参看《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备案及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学位授予审核及信息报送注意事项及相关文件》(附件2)。
2、由于中科院大学学位委员会每年要对研究生论文进行随机抽查,请各位研究生务必认真修改本人论文,并注意措词、图示、文献标注、格式等细节问题。申请人需通过国科大SEP系统对本人学位论文进行仔细核查,并请导师严格审查,同时请毕业生之间进行论文格式互检,以充分保证论文格式的规范性。
3、将个人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抽印本首页或已接受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录用函及校样或清样首页电子版发送至人事教育处(注:硕士提供一篇中文核心首页、博士提供两篇高质量论文首页,提供录用函的务必请导师在录用函上签字)。
4、填写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汇总表”(附件3)及“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发表论文清单”(附件4),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教育处。
由于 “学术论文抽印本首页”、“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汇总表” 及“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发表论文清单”需在召开所学位委员会时使用,请务必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5月30日前报人事教育处(student@ieecas.cn)。逾期未报者,将视为本人放弃参加本次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5、请于2023年6月10日前报送本人论文纸质版一式3份至人事教育处,报送论文纸质版一式2份、论文电子版至科技外事处李洋老师(liyang2018@ieecas.cn)。
6、按照“研究生档案目录”(http://www.ieecas.cn/研究生教育/文档下载)整理个人所有档案(研究生各类表格),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送人事教育处。
另外,请还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务必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就业工作,在获得就业单位录取通知后请先登录sep系统提交签约信息,再到人事教育处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不能按期完成的请提前与人才交流中心联系,将本人档案调至该中心,并将个人户口及档案返回生源地。
所有毕业生请务必于2023年6月30日前办完离所手续,退出研究生公寓及研究生办公室座位(请在自己铺位及座位上贴上本人姓名),并将研究生公寓及座位钥匙交人事教育处。研究生工资也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备案及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教育处
20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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