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科大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规定(以下简称“评选办法”),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保证评选工作严谨有序,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选程序完整规范,对于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
二、评选条件
1.评选条件见附件1。
2.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应为2022-2023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评选比例
国科大根据我所在学和毕业学生人数按比例核定各类优秀学生推荐人数共30名,其中,“三好学生”24名;“优秀学生干部”(从学生会、学生党团支部、班委干部中评选)3名;“三好学生标兵”2名;“优秀毕业生”1名。
四、组织实施
地球环境所成立由主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学生干部本人提出申请,评审小组以函评投票方式进行,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优秀毕业生”评选由学生本人(在学期间曾获过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提出申请,评审小组以函评投票方式进行。
3.“三好学生”候选人根据评选比例,由研究生导师推荐本人指导的优秀学生报各研究室,各研究室根据导师推荐情况及分配指标确定本研究室“三好学生”候选人名单。
4.“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由获得本次“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提出申请,评审小组以函评投票方式进行。
5.评选出的各类优秀学生名单在我所公示不少于5日。
6.对公示通过的人选报国科大审批。其中,“三好学生标兵”还需填报《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4)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1.凡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请于4月28日(星期五)前提交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2)及优秀学生评选申请简况表(附件5)至人事教育处。
2.凡申请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请于5月4日(星期四)前提交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3)及优秀学生评选申请简况表(附件5)至人事教育处。
3.各研究室根据参评条件和人教处核定的名额(待优干评出后确定,优干不占三好学生参评指标),推荐本研究室“三好学生”人选,于5月11日(星期四)前将“三好学生”候选人名单报人事教育处。
4.凡申请参评“三好学生标兵”的学生请于5月16日(星期二)前提交优秀学生评选申请简况表(附件5)至人事教育处。
5.以上各申报表请于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9-62336236
附件:
人事教育处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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