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中科地环所发〔20167号)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511日至1231日。 

    

    一、概述 

    

    2015年,研究所按照党、国家以及科学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推进制度体系建设。为全面加强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依照《条例》等党和国家相关法规、文件以及《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制定了《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中科地环所发〔20167号),《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指南》、《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研究所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指定综合办公室为我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纪检监察室为信息公开监督机构,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2、官方网站构建专门栏目,促进工作透明度。在研究所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通了“信息公开”频道,公布研究所关于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组织机构,年度报告等,并对制度中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研究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研究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信息共237条,其中,信息公开工作信息8条,研究所“机构设置”1条,“规章制度”12条、“科学进展”24条,“通知通告”84条,“学术报告”等108条。 

    

    2、研究所网站其它栏目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研究所官方网站除“信息公开”以外的其它栏目,共发布各方面工作相关信息337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研究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研究所根据党、国家以及中科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此过程中,也存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2016年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提高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做到该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途径通畅。 

    

    2、对于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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