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近期已进入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阶段。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距离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中期考核距离开题报告时间间隔不少于半年,距离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
2.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距离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中期考核距离开题报告时间间隔不少于半年,距离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
3. 研究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习进程,向导师提出申请,填写《开题报告登记表》或《中期考核登记表》,请导师在登记表上签字后将登记表交给开题或中期考核秘书;以研究室为单位由秘书统一安排研究生进行论文开题或中期考核。
4. 研究生在开题报告完成后应及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至人事教育处,并通过sep系统填报网报信息,同时上传登记表专家签字盖章页。
5.各位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完成后应及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和《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至人事教育处,并通过sep系统填报网报信息,同时上传登记表专家签字盖章页。
6. 请各位同学务必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并最迟于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所有纸质及网报材料。对逾期未能完成上述培养环节的研究生,将不予接受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7. 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进行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需及时向人教处提交《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报告延期申请表》(附件1)。
8. 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请参看附件2,各研究室研究生开题、中期报告情况请参看附件3(若表中信息有误,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人事教育处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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