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DAAD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DAAD项目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国科大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境外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12—22个月。
二、项目简介及录取人数
2023年度“国际合作培养研究生计划—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资助学生到德国学术交流中心联系的有关德国高校和除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以外的科研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10人。
DAAD成立于1925年,代表德国241所高校和103个大学生团体,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教育交流机构之一。详情请见:http://www.daad.org.cn。
三、申报原则和条件
坚持联合培养与科教合作紧密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申报与中科院或国科大签署过院级或校级合作协议的境外单位。
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条件为:
(一)系国科大已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的在读硕博连读或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得申请;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英语:雅思5.5 /托福 80及以上;
2. 德语:DSH2/德福16分/德语专业八级及以上。
(三)申请时应已获得接收单位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四、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国科大获得如下资助:
1. 第一年在德访学期间奖学金(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
2. 往返国际旅费1次;
第二年在德访学生活费(1200欧元/月)由外方负责。
五、录取、派遣和国外管理
与外方共同确定录取名单后,国科大将通知有关人员办理录取手续。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前应在国内完成第二学年学习且已经转为博士研究生。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申请人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人事教育处,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1. 《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初选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中文,纸版和电子版(Excel格式);
2. 《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2)一式1份,中文,纸版和电子版。研究所/院系须加盖公章。“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是否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具体申请要求请参看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DAAD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3)。
附件:
3.关于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DAAD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事教育处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