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2017年冬季研究生论文答辩需报送材料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凡已通过2017年冬季研究生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学位电子信息报送及要求
完成“中科院大学教育业务平台”中“基本信息”、“必修环节”、“论文答辩”等信息维护,并在“学位管理”系统前台补充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电子注册毕业照片。请务必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网报信息,学位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及流程说明请参看《关于做好2016年夏季申请学位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备案及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学位授予审核及信息报送注意事项》(附件2)。
2、由于中科院大学学位委员会每年要对研究生论文进行随机抽查,请各位研究生务必认真修改本人论文,并注意措词、图示、文献标注、格式等细节问题。请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最终版(word格式)报研究生办(发至邮箱:liuhan@ieecas.cn)进行核查,核查无误才可报送正式版论文;需报送本人论文纸质版一式3份至研究生办,报送论文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及光盘至图书馆李红兵老师处(lihb@loess.llqg.ac.cn)。
3、将个人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抽印本首页或已接受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录用函及校样或清样首页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办(zyw@loess.llqg.ac.cn)(注:硕士提供一篇中文核心首页、博士提供一篇SCI首页)。
4、填写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汇总表”(附件3)及“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发表文章清单”(附件4),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办(zyw@loess.llqg.ac.cn)。
由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发表文章清单”、“学术论文抽印本首页”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汇总表”需在召开所学位委员会时使用,请务必将“文章清单”及“论文抽印本首页”电子版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汇总表”电子版于2016年11月28日前报研究生办。逾期未报者,将视为本人放弃参加本次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5、按照“研究生档案目录”(http://www.ieecas.cn/研究生教育/文档下载)整理个人所有档案(研究生各类表格),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办公室。
另外,凡已毕业至今仍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研究生请务必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就业工作,及时将就业协议书报研究生办公室;不能按期完成的请提前与人才交流中心联系,将本人档案调至该中心,否则将无法下发研究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并将个人户口及档案返回生源地。
所有毕业生请务必于2016年12月31日前办完离所手续,退出研究生公寓(请在自己铺位上贴上本人姓名),并将研究生公寓钥匙交研究生办。研究生工资也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申请学位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备案及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学位授予审核及信息报送注意事项
附件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汇总表
附件4: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发表文章清单
研究生办公室
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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