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9年度在大陆举办两岸会议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室、各部门: 

    为落实中央对台工作精神,大力推动我院与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院里对台工作总体部署,从即日起开放2019年度在大陆举办两岸会议计划的申请。请拟申报人员积极筹划准备,并于2018117日前将2019年拟在大陆举办的两岸学术会议计划报送科技外事处,由科技外事处统一盖章上报。申报要求如下: 

    通过院ARP系统国际合作中的海峡两岸会议模块进行申报,并同时报送两份纸质材料。如需经费支持,请详细说明经费预算(注意:院拨付经费仅用于资助台湾学者应邀出席学术活动期间的费用,不含往返旅费)。会议举办地点如不在申请单位所在地,应有与会议举办地当地高校、学术单位或学术团体(或本院系统单位)联合办会的说明。会议申请获得院港澳台办批准后,请于会议召开前一个月通过ARP提交会议筹备情况,并在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会议总结。会议筹备应按批准计划执行,如需临时调整须报院港澳台办批准。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58812010 

      特此通知! 

    科技外事处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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