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根据《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和《中国科学院科学信息传播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传播字[2015]4号)等文件要求,2017年度结合地球环境研究所工作实际,在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和落实整改、规范单位网站“信息公开”频道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等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了进展,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1.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地球环境研究所科学传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所综合办公室作为全所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负责全所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情报中心作技术支撑,监察审计室行使监督责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共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2.修订和完善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根据在2015年和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2017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目录(暂行)》、《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指南》,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依,进一步纳入制度化轨道。
二、规范网站,提高信息公开力度
1.添置“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功能插件,提高申请公开效率。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频道,在依申请公开栏目导航栏中设置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申请访问入口(访问地址设为http://www.ieecas.cn/xxgk/),以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申请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公开效率,保障公民和法人对地球环境研究所的知情权。
2.优化“信息公开”频道栏目设置,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将所网站所有栏目内容目录放在信息化开栏目并定期维护所网站设立的“信息公开”栏目,公布信息公开规定,集中呈现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并提供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界面。
三、年度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度,地球环境研究所按照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发展规划、科研进展、人事人才、科学普及等诸多小项700余条信息,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在信息公开方式方面,结合受众特点和信息内容,充分利用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和报纸、广播、电视等,拓宽公开渠道。
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涉及科研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切实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公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方面,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展开,适当有所增加。但是面对社会对无机材料领域的关注和要求,还需不断更新和丰富公开内容,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信息公开方式方面,应结合受众特点和信息内容,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和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拓宽公开渠道。
2018年,地球环境研究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积极回应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社会关切,严格做好不予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