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国家计划内招生:分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就业。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研究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需要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同时登录国科大博士生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六)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七)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八)在学硕博连读生转博,按研究所的具体要求报考。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研究生办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41210-2015131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直博生”三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直博生”需持有报考单位下发的注册码方可进行注册报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及“硕转博”类别的考生请在2015131前将下列书面材料提交研究生办公室: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招生部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秋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报名费100元整,请在考试前一天到研究生办领取准考证时交费。 

  7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同时提交博士报名专家推荐书、硕博连读考核登记表、硕士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接收单位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推荐免试审批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研究生办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4.研究生办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英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研究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英语:2015321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2015322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考试时间以研究生办通知为准。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5.复试办法:采取公开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时针对专业知识、英语听力及口语进行测试,具体办法将在复试前通知。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研究生办公室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研究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和入学注册 

  1.研究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办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收费: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年?生,按学年收取。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待遇: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均可申请研究生奖助学金。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简称“三助津贴”),共计六个类别。 

  此外,研究所还设立了发表论文奖励制度;研究生兼任行政、业务管理工作聘用制度,对于应聘者,根据研究所规定给付相应报酬。 

  九、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研究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研究所不承担责任。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请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7号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1 

  联 系 人:张英雯 

  联系电话:029-62336236 

      址:http://www.ieexa.cas.cn 

  E_mail: zyw@loess.llqg.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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