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推进研究生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质量,有效实施论文质量监控,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结合研究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除涉密论文外,所有申请论文答辩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电子版毕业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二、预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夏季毕业生必须在420之前,冬季毕业生必须在1025之前)撰写完成的论文电子版提交研究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究生办,由研究生办统一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每篇论文只能检测两次,第一次检测后,若未达到检测要求,答辩申请人需在5天内对论文进行修改,并提交论文进行第二次检测,达到检测要求的,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四、学位论文格式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暂行规定》要求。为了不影响检测数据上传,论文中应避免插入较大的照片以及图表,论文大小尽量控制在5M以内,论文提交电子版为WORD PDF格式。 

  五、用于检测的毕业生论文电子版的名称一律使用“姓名+学号+学位论文题目”的命名方式命名。 

  六、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 

  1. 文字复制比不超过5%的学位论文,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 第一次检测,文字复制比大于5%、不超过50%的学位论文,须在5天内认真修改,并提交研究生办进行再次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超过5%的学位论文,须推迟半年申请答辩; 

  3. 第一次检测,文字复制比大于50%的学位论文,取消第二次检测资格,推迟半年申请答辩。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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