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年度中俄 (NSFC-RFBR)合作项目征集指南

根据双方协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RFBR)将继续支持双边合作项目,2010~2011年度项目的征集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执行期: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资助额度:我委将对中俄双方基金会共同批准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额度9万元资助,其中包括两个年度的交流经费4万元及合作研究增补经费5万元,分两个年度拨出。

  3、根据两基金会的协议,双方课题组各含5人;每年各方可安排20人天的交流计划,各方课题组出访人数不超过2人。交流经费按“接待方”原则进行资助,即由派出方支付国际旅费,接待方支付当地生活费。

  4、项目审批结果将于2009年11月左右在NSFC网站公布,获批准项目须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项目审批结果的通知。

  二、申请要求

  1、中方申请人应是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时间晚于2009年12月31日)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并在该研究项目的依托下进行合作。

  2、中方受资助人必须是依托基金课题组的成员。

  3、已获得2009~2010年度中俄合作研究项目批准的申请人不能申请此轮项目。

  4、项目受理截止日期:2009年5月15日(纸质申请书以邮戳为准)。

  三、申请指南

  中俄双方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在此基础上分别向各自国家的基金会提交申请。

  1、在线申请书填写: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使用在研基金项目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选择“项目申请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申请及评议”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选择“合作研究项目NSFC-RFBF(中俄)”申请书及拟依托在研项目,然后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并在线提交。

  2、纸质申请书报送:在线申请书填写提交完毕后,申请人须打印一套纸质的申请书,经本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连同①双方申请人学术简历、②中俄双方课题负责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的交流计划及③双方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书(复印件即可)一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及东欧处。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并填报申请,未按要求填报或材料不全的,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请。

  四、联系方式

  (100085)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

  联系人:杨博  魏芹  陈淮

  电话:010 6232 7017

  传真:010 6232 7004

  电子邮址:mdc@nsfc.gov.cn; weiqin@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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