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遵照《中国科学院大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地球环境研究所致力于区域和全球不同时间尺度气候和环境变化过程、规律、发展趋势与对策研究,力争建成世界一流的大陆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在国际地球科学前沿和面向国家需求方面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向中央和地方提出有价值的科学建议,为我国西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修复服务。
培养硕士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在本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文献调研、资料查询、野外工作与实验技术、并能撰写论文和学术交流等能力,了解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研究理论等方面的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的能力。
3.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够熟练阅读本领域有关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本所在地球化学、第四纪地质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学科专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及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组可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采取团队培养、个别指导、师生讨论等多种形式指导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4 年。
四、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其中公共学位课是研究生必修课程,旨在全面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教育和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包括政治理论课、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人文系列讲座课程和外国语课程;专业学位课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普及课、专业研讨课;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从专业核心课、专业普及课、专业研讨课、科学前沿讲座中选修)。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须完成不少于 30 学分的课程学习,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 19 学分,即:公共学位课 7 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和外国语课程;专业学位课不低于 12 学分 , 公共选修课不低于 2 学分。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不低于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2学分)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搞清楚主攻方向上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征求导师(组)意见后,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报告字数要求4000字以上)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开题报告包括选题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导师(组)应对开题报告严格审核把关,经导师(组)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开题报告一般定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或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3 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开题报告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需参加下一次开题报告考核。两次考核均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2、中期考核(2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报告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
中期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3 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组成。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作学术报告至少1 次,参加学术报告至少3次。
硕士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在实验室或野外台站开展科研实践,以及参加国科大本部或培养单位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参与组织科普科教论坛、承担科普日活动讲解、发表科普文章等,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
六、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硕士生应在导师或导师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不得造假、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年半。
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应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中的要求进行撰写。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掌握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现代实验方法和技术,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方向明确的基础、应用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导师或导师小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
申请硕士论文答辩者,应作为主要发明人之一,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应用研究或开发成果已申报国家专利并获正式受理或获批,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一作),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至少在所学位委员会认定的本学科中文(CSCD)或英文期刊公开发表(含已录用)学术论文1篇。
学位申请人的所有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且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除了署名本培养单位,还应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七、附则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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