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遵照《中国科学院大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地球环境研究所致力于区域和全球不同时间尺度气候和环境变化过程、规律、发展趋势与对策研究,力争建成世界一流的大陆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在国际地球科学前沿和面向国家需求方面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向中央和地方提出有价值的科学建议,为我国西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修复服务。
培养博士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崇尚科学精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一定的学术潜力。在本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能够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论文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本所在地球化学、第四纪地质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科专业培养博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按照招考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等三种招收方式。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对从事交叉学科研究的博士生,应成立有相关学科导师参加的指导小组,且博士学位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小组,应聘请相关学科的指导教师,同时要求成员相对稳定。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6 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8 年;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5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8 年。
四、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本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博生)、直接攻博研究生(直博生)课程体系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其中,公共学位课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和外国语课程;专业学位课包括核心课、普及课、研讨课。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从核心课、普及课、研讨课、科学前沿讲座中选修)。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博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 38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 27 学分,即:公共学位课 11 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和外国语类课程;专业学位课不低于 16 学分,公共选修课不低于 2 学分。
在集中教学期间,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博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应不低于 30 学分,并须修满公共类课程学分。在集中教学阶段尚未修满的课程学分,可在研究所的科研实践阶段,修满申请学位必需的课程学分。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取得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 9 学分,其中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和外国语类课程三门公共学位课 5 学分,专业学位课(包括核心课、普及课、研讨课)不少于 2 门且不低于 4 学分。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不低于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2学分)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弄清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报告字数要求6000字以上)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
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3 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就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开题报告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需参加下一次开题报告考核。两次考核均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2、中期考核(2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报告要求4000字以上)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或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
中期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博士研究生应公开在所读专业的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至少 2 次,参加学术报告至少5次。
博士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在实验室或野外台站开展科研实践,以及参加国科大本部或培养单位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参与组织科普科教论坛、承担科普日活动讲解、发表科普文章等,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
六、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导师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造假、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学位论文应按《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撰写。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前,应掌握所攻读学科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探索性基础研究的能力;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博士研究生用于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应用价值和创造性,并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充分展现。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作为第一发明人,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应用研究与开发成果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与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或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一作),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至少在所学位委员会认定的本学科高质量期刊(含中英文)发表(含已录用)学术论文2篇。
学位申请人的所有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且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除了署名本培养单位,还应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七、附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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